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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0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普通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第二次消防設備士暨語言治療師建築師#36095

科目:建築計畫與設計 | 年份:98年 | 選擇題數:0 | 申論題數: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建築計畫與設計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旨: 建築是一項整合技術、功能與美觀的專業,但這種專業所追求的並非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公理或標 準方案,而是要在真實環境中去爭取實現對社會友善且有益的新構想。換句話說,建築師除應具 備基本專業素養外,更應具有面對真實世界的誠懇態度,對於社會普遍的生活方式以及環境形態 應予以高度關注,並且應秉持以此專業作為一項社會性抱負的使命感,為整體社會轉型或改革奉 獻一份力量。 自從上世紀九○年代以來,台灣各地皆明顯出現比以前更開放、更親民的公共空間,為茁長中的 民主開放的新公民社會揭開新的空間願景。這些涵蓋公私部門的公共空間作品展現出一種新企圖 心,不以移植國際流行形式為滿足,也不閉門造車而套招了事,而是深入地方環境問題、思考新 可能性、從中摸索新的空間機會,因此而產生更貼切於台灣豐饒生活經驗的建築空間形式。 近年來台灣也在外銷導向的經濟發展模式外,開始關切內需發展,並且提倡「庶民經濟」,建築 應也屬於真正的庶民經濟的火車頭產業之一,而且也將應該是庶民經濟發展的落實結果。因此, 建築師應從自身所在的真實生活中了解庶民習性,從中淬煉基本設計素養,並在專業實踐過程中 去形塑新的真實生活場景。 題目:建築設計作為一種善意的公共行動 基地描述: 1. 本次設計基地並非一塊空地,也非傳統設定的一宗基地,而是指包涵既有建築物、植栽、 公共設施在內的整體三度空間,涵蓋指定區全部加上毗鄰的自行設定區所形成的範圍。 2. 指定區如照片所示,顯示出台灣二級城市非常普遍的狀況。 3. 自行設定區約等同於指定區大小,其區內之特性、地形、水文、植被、都市化程度請由應 試者自行假設,以台灣既有地形地貌氣候為限,能更貼近台灣多樣性的地景,並與既有的 指定區密切相連、共存,形成有意圖的組合關係。 一、建築計畫(30 分) 上述基地所顯示的是台灣都市中到處可見的發展狀況,位於集居生活區邊緣。這種集居生活形 成台灣都市中混質錯落的環境景觀,其中反映出住商合一、生活便利、視覺景觀雜亂、放任開 發⋯等特色,這是台灣本色,它們是問題、但也是機會,有時覺得很醜陋、但又感受到其間的活 力,為了能提出對此環境真實條件有所因應與提升的設計方案,應先進行一項深入到真實生活 的建築計畫工作。 A、空間解讀 根據個人生活經驗來閱讀基地照片,歸納出基地的各種環境特色,這是發展設計構想的核心憑 藉,有助於釐清與界定設計問題之基調為何。請對基地內的街道、街角、巷弄、入口、天空線 (或天際線)、街道立面、店面、住家、地景、植栽⋯等生活環境因素,以及整體地區特色、 可能的公共與私密的界限、生活路徑的走向等狀況,整理出你個人的理解與詮釋。
C、建築計畫書 指定區原為都市邊緣之集居區,由於週邊地區的持續發展且有特殊機緣將成為廣義的文化活動 集中區。請提出 10 年後的願景,以指定區與自行設定區為範圍,服務人口數約 3,000 人,戶數 約 1,200 戶,居民組成多為中等收入及中等教育程度,少比例為低收入戶,須滿足以下 1~6 項公 共活動需求。至於第 7 項「其它」部分可擇 2 種以上作為維持足夠人口數的指標性背景。如有 利於環境品質,以上空間可分時共用,但請簡述其營運方式。未納入設計之既有房舍可仍維持 住宅使用。 1.展演 .調整出二個可提供聚集 50-200 人之廣義劇場(一可蔽雨、一為露天)。 2.社交 .十個以上 2-10 人可相約停留、又有特色的環境。(例如:平日可供學生男男女 女約會、行動不便者及其照顧人員休憩,觀望都市活動、假日可讓外勞聚集)。 3.遊戲及體育.形式不拘,可供親子活動使用。 4.知識 .書店、文化市集、閱讀空間及成人終身學習場所。 5.生態生產 .與水有關或與耕種有關的空間。 6.交通 .自行車、機車相關設施。 7.其它 .廟宇、教會、衛生所、商店、產業、小工廠、資源回收、住宅、辦公、鄉鎮市公所 規模之行政服務窗口(含警政、戶政、地政、稅務等機關)⋯等。 請根據以上建議之需求及你所提出之未來願景,製作一份足以介入並改善真實生活環境、且提升 生活經驗品質之建築計畫書,包括目標願景、設計策略、生活想像、營運管理及各種空間定性、 定量條件之掌握,並合理假設未來經營主體為何種機構或機制。此計畫書必須與前述之空間解 讀與空間想像部分能前後相連貫,並成為建築設計部分的知識基礎。 請注意,此建築計畫書要求的重點在於: 1. 對台灣都市混質紋理的轉化創意。 2. 對鄰里生活性空間經驗之理解。 3. 對地方空間尺度與活動模式之掌握。 4. 對人性環境品質的關注。 另根據 2008 年內政部統計資料,以下全國性指標數據僅供參考: 1. 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為 3.1%(10 年前為 4.3%)。 2. 60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之比例為 14.4%(10 年前為 11.6%)。 3. 歸化為本國人者計 13,231 人,其中外籍配偶占 12,984 人(10 年前僅 3,617 人)。 4. 近五年有偶離婚率為 11-12%,全年離婚對數 10 年來增加 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