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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部修法 大學可自行招收港澳生

發表于: 2013/10/10


擴大招收港澳境外學生,教育部今天(9)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新增大學可自行招收港澳生,不需經海外聯招會的考試、分發,並放寬港澳生持大陸地區學歷,得申請來臺就讀大學以上學校或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碩士學位的港澳生也可申請入學博士班,另外,港澳生畢業後,可比照僑生直接留臺實習一年,不需立即返回港澳,並取消在臺就學期間,申請出、入國需先取得學校同意函才可辦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