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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 魏應充改判2年將入獄

發表于: 2017/04/2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味全公司混油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味全與頂新利用大統劣油與九八專案,詐騙消費者,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判刑4年,味全公司則被判罰1500萬元;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今日宣判,合議庭只就98調和油部分有罪,判魏應充2年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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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 魏應充判2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味全公司混油案,二審合議庭今日宣判,只就98調和油部分有罪,判魏應充2年徒刑,全案定讞。圖為宣判後,行政庭庭長陳忠行說明判決結果。(記者王藝菘攝)

一審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味全與頂新利用大統劣油與98專案詐騙消費者;由於魏應充曾指示下屬應低價採購大統油,他預見此舉會造成品質低落、商品虛偽標記的結果,卻不把關,有不違背本意的「不確定故意」;另外又接受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建議,決定使用98配方,被認定「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