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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上
阿摩第 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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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難題

發表于: 2021/04/13


下列關於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意義,何者錯誤?
(A)被告居於當事人一造之地位,並非訴訟主體
(B)被告之供述作為證據資料時,即為人的證據方法
(C)被告之身體為勘驗的對象時,即為物的證據方法
(D)被告於偵查中與審判中皆得行使緘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