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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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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7/09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簡章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及本校10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5次會議(101.07.04)決議辦理。



壹、教師科別、名額




類別




科     別




 名 額




 備  取




佔  缺  情形




備註




正式教師




國文科




2




2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正式教師




數學科




2




2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正式教師




觀光科




1




2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正式教師




電子科




1




2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國文科




1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觀光事業科




2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電子科




1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商業經營科




1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資料處理科




1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特殊教育科




2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體育科




1




若干名




懸     缺




日夜間合併排課




代理教師




物理科




1




若干名




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缺(期間自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1日)




日夜間合併排課




◎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含口試成績),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貳、公告時間、地點



一、  時間:101年7月 6 日起至7月13日止計 8  天。



二、  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hcvs.ptc.edu.tw/)。



三、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址:http://www.tpde.edu.tw/ap/select.aspx



四、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站(網址:http://tsn.moe.edu.tw)。



參、簡章索取: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肆、報名日期、地點及程序



一、  報名日期:101年7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止,下午1時00分至4時00分止,共壹天。



二、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伍、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



  (二)本年度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本年度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及101年8月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實習科別為限。



(三)參加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專門科目學分表)及101年8月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三、如有不符甄試資格而隱匿實情者,經查證屬實,則逕予註銷錄取資格並移送司              法單位辦理。



陸、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1份、照片(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1張黏貼於報名表、1張黏貼於准考證)。



2、國民身分證、合格教師證書、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外國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3、男性報考人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尚未服役者免附。



4、委託報名時應檢附委託書



5、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三、證件影印一律以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正本驗訖發還,影本留存。



四、報名費



(一)正式教師



1、初試為新台幣900元,於報名時繳交。



2、複試為新台幣600元,於複試報到時繳交。



(二)代理教師



1、新台幣900元,於報名時繳交。



、各科甄選方式、配分比例、項目、範圍:



一、正式教師



(一)初試後按初試成績擇優錄取8人參加複試;如最後一名有2人(含)以上成績相同者,皆予錄取參加複試。




科  別




甄 選 方 式




配分



比例




項  目




範      圍




測驗



時間




備註




國文




初試




筆試




30%




範圍




該科專門知能




90分鐘




 




複試




試教




40%




教材




高職國文1-2冊




高職國文3-4冊




15分鐘




 




版本




翰林版(99課綱)




東大版(95課綱)




口試




30%




 




 




10分鐘




 




數學




初試




筆試




30%




範圍




該科專門知能




90分鐘




 




複試




試教




40%




教材




高中數學1-4冊




15分鐘




 




版本




龍騰版




口試




30%




 




 




10分鐘




 




電子




初試




筆試




20%




範圍




電子學、基本電學、數位邏輯




90分鐘




 




複試




試教




30%




教材




電子學第一冊




15分鐘




 




版本




龍騰版




實作




30%




範圍




單晶片8051製作




3小時




請自備工具(三用電錶、剝線鉗、十字起子、一字起子、尖嘴鉗、電烙鐵、烙鐵架




口試




20%




 




 




10分鐘




 




觀光




初試




筆試




20%




範圍




該科專門知能




90分鐘




 




複試




試教




30%




教材




餐旅英文會話第3冊




15分鐘




 




版本




宥辰版




實作




30%




 




餐旅服務(15%)測驗時間90分鐘



飲料調酒(15%)測驗時間90分鐘




請自備餐旅專業服裝




口試




20%




 




 




10分鐘




 




二、代理教師(依下列甄選方式辦理,甄試日期為7月18日上午8時30分起,其成績公告及成績複查與初試流程相同)




科  別




甄 選 方 式




配分比例




項  目




範      圍




測驗時間




國文




同正式教師甄選方式、配分比例、項目及範圍




觀光




同正式教師甄選方式、配分比例、項目及範圍




電子




同正式教師甄選方式、配分比例、項目及範圍




商業



經營




試教




60%




教材




經濟學1-2冊




15分鐘




版本




信樺版




口試




40%




 




 




10分鐘




資料



處理




試教




60%




教材




計算機概論A(乙版)




15分鐘




版本




松崗版




口試




40%




 




 




10分鐘




特殊



教育




試教




60%




教材




生活教育、職業領域(園藝、清潔工作、餐飲實務、汽車美容)




15分鐘




版本




1、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



2、教育部「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之職業生活領域




口試




40%




 




 




10分鐘




體育




試教




60%




教材




體育第1冊




15分鐘




版本




龍騰版




口試




40%




 




 




10分鐘




物理




試教




60%




教材




高職基礎物理B




15分鐘




版本




龍騰版




口試




40%




 




 




10分鐘



 

 

 

 

 

 

 


三、國文科、觀光科、電子科於報名時應選填是否參加代理教師甄選成績排序及分發。



四、國文科總成績並計第1、2名者,錄取為正式教師,備取第1名為代理教師,並錄取備取人員若干名,如因錄取人員放棄未報到,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五、觀光科總成績並計第1名者,錄取為正式教師,備取第1、2名為代理教師,並錄取備取人員若干名,如因錄取人員放棄未報到,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六、電子科總成績並計第1名者,錄取為正式教師,備取第1名為代理教師,並錄取備取人員若干名,如因錄取人員放棄未報到,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七、初複試時間、成績公告、複查時間:(開始考試後遲到者不得進場。)



(一)、初  試:報名國文科、觀光科、數學科、電子科考生直接到筆試考場,其餘各科考生請於當日上午7:50前到綜合大樓2樓會議室報到。



1、時間:101年7 月18日上午8時30分起。



2、成績公告:101年 7 月18日下午4時30分,公佈於本校網頁首頁及學校公佈欄,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3、成績複查:101年 7 月 18日下午4時30分至5時。(本校教務處)



4、複查結果達錄取標準者,得增額錄取參加複試,並在本校網頁首頁及學校公佈欄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二)複 試



1、報到:101年7 月19日上午7時30分至7時5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報到並繳交複試費,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2、時間:101年7 月19日上午8時30分起。



3、成績公告:101年7 月19日下午6時,公佈於本校網頁首頁及學校公佈欄,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4、成績複查:101年7 月19日下午6時至6時30分。(本校教務處)



5、甄選結果總成績相同者,以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錄取,如是類人員總成績相同或無是類人員,以實作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再有相同時,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捌、榜示日期及方式:



一、正式教師



1、初試錄取名單:101年7 月18日下午6時公告於本校網頁及學校公佈欄;請自行查看,不另通知(如評選延遲得順延公告時間)。



2、複試錄取名單:101年7 月19日下午7時公告於本校網頁及學校公佈欄(如評選延遲得順延公告時間);並個別通知。



二、代理教師



1、錄取名單101年7 月18日下午6時公告於本校網頁及學校公佈欄;並個別通知(如評選延遲得順延公告時間)。



玖、代理教師聘期:



      本次甄選代理專任教師聘期為101年8月 1日至102年7月1日止。



拾、申訴專線及信箱: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電(08-8892010-280)洽詢,本校人事室信箱:hunmiao@gmail.com



拾壹、報到須知及附則



一、錄取人員應於101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請至本



         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得由本次各科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之。



二、錄取人員經通知錄取後,應於7月30日前,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聘,應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離職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非現職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及公立結核病防治院(所)胸部x光檢查證明各一份,體檢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錄取人員如尚在服法定役者,其錄取資格依法保留,惟應於服役期滿之翌日起20日內



        檢證報到就職,逾期取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或應聘後未履行聘約未有上課事實,均應無條件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繳回8月份薪資。



五、本校101學年度如有新增缺額,須聘用代理教師時,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得於本次甄選備取人員中擇優錄取遞補。



拾貳、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法令有未明確規定事項者,應提經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議之。



 



 



 



 



 



 



 



 



 



 



 



 



 



 



國立恆春工商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報名表




科 別




正式□代理□             



科                 




應試證編號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國籍




□中華民國 □兼具外國籍( 國) □外國籍( 國)




兵役




服役狀況:□役畢□免役□未役□服役中(服役起迄:



             )




電話








行動




住址:




教師登記或檢定情形




登記(檢定)科別




登記(檢定)日期




教師證書字號(實習教師證號)




 




 




 




學歷




畢業學校及系、所(學碩博士)




修業起迄年月




 




 




 




 




經歷




服務學校




服務期間




 




 




 




 




師資培育課程修畢學校




 




申請迴避




1.曾任本校實習教師:□無□有,   年   月至   年   月,          科,實習輔導教師姓名:                。



2.與本校教師曾有師生或同學關係:□無□有,姓名:             。



3.與本校教師有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關係或曾有此關係:□無 □有,姓名:               。




應試人切結:如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或由學校依規定予以解聘。



1、具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33條規定情事。



2所提有關證明資料有不實等情事



3無法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原服務機關或學校之離職同意書。



切結簽名:




請貼相片




審查核章




收費核章




核發准考證




 




 




 



 

 

 

 

 

 

 

 

 

 


國立恆春工商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簡歷表




姓名




 




出生年月日




 




科別




 



 




學歷




 



 




教學經歷




1.




期間




1.




2.




2.




3.




3.




4.




4.






 



 





 



 





 



 





 




 




 




 




 




 




 




 




 




 




 




 



















以自己專長可為學校做些什麼:









*特殊專長等請詳述於簡要自述內*



                               報考人:             簽章



 



                                         101年   月    日



 

 

 

 

 

 

 


 



 



國立恆春工商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應試證




姓名




 



 




應試證編號




 




科別




 



 




 



 



說明



 



 




請在右欄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相片




貼相片處




應考注意事項:(背面



一、  甄試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二、  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份證(或健保卡、駕照)及本應試證,置於桌面左前方,以備核對。



三、  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時,請依本校網路公告日期另行應試,本校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來電查詢或自行上網查詢(查詢電話:08-8892010-280網址:http://www.hcvs.ptc.edu.tw)



四、應考人應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考場秩序,如有作弊或冒名頂替者,即取消應考資格。



五、各應試人憑准考證準時入場,遲到者不准入場。



 



 



 



 



 



 



 



 



 



 



 



 



       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報名貴校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含代理)甄選           科教師甄試,特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致



國立恆春工商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委託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份證統一編號:



 



               受委託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份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