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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助聘任輔導人力 教部放寬限制

發表于: 2012/08/06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5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將放寬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聘任限制,如年資可併計敘薪、考績等,以吸引專業人力投入校園輔導。



教育部去年頒訂「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訂定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資格、設置、實施方式等事項,並補助地方政府和55班以上的國中、國小設置579名專任輔導人員,由領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擔任。



為落實人力運作和學生輔導,教育部7月部務會報通過修正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修正內容包含有相關專業資格及實務經驗者,可併計年資敘薪、刪除專任輔導人員績效評核為甲等的人數比率限制等,8月正式發布施行。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表示,為提升地方政府用人彈性,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的輔導人力,不管是學校間互調、從學校調到地方政府,或由地方政府調到學校,可不用經過公開甄選程序。



訓委會指出,有相關專業資格及實務經驗者,將可併計年資敘薪,同時刪除專任輔導人員年度績效評核為甲等的人數比率、任職未滿一年者不得考列甲等的限制,改由聘用機關依相關規定辦理,希望提升專業人員轉任輔導人力的服務意願。



教育部表示,希望透過辦法修正,提升地方政府用人彈性,並吸引有專業知能及經驗的專業輔導人員投入校園,以落實學生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