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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案 一讀通過

發表于: 2013/04/06


針對原住民族地區以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的原住民族專任教師與代課老師的比例嚴重偏低,而且近年來公費師資培育人數降到個位數,立委孔文吉以及林正二就個別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3條與25條的修正草案,提出要求條文中應該明定原住民族地區及重點學校專任教師的聘用應該達三分之一的比例。另外立委孔文吉則要求刪除條文內以「優先」進用原住民師資,認為條文中的「優先」並無強制進用原住民及教師的效力。
最後經過與教育部協商後,決定將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3條增訂第二項「必要時,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需要會商地方政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設公費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則修正為「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達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由於立委孔文吉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中所提出要求原住民族中小學及重點學校進用原住民籍代課及代理教師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的修正案,因為原住民族教育法是針對專任教師聘用的規定,最後以附帶決議的方式決議「請教育部針對預告階段(中小學兼任代課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中,明定應遴選具原住民身分者,其餘原住民族地區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或達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例。」希望能夠解決原住民代課老師流動率偏高的問題。兩個修正案在教育委員會通過,將要送到大院進行二、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