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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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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國罵「他X的」是俚語 女引經據典判無罪

發表于: 2013/07/04


NOWnews – 2013年7月4日 上午10:23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不少人講話都會有「口頭禪」,有時候甚至會有「三字經」、「國罵」等不雅字眼,讓人聽了感到不舒服。但日前有名女子,在參加住戶社區會議時,以「他X的」等字眼辱罵一名管委會副主委,遭對方提告公然侮辱。但女子卻引經據典,指稱這個詞並無侮辱他人之意是中性詞,法官認定女子並非罵人,判決她無罪。
這起女子以「他X的」與男子對罵遭提告公然侮辱,法官卻判女子無罪的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25日晚上。台中市一名48歲的唐姓婦人,當晚參加社區居民會議時,對40歲的蘇姓男子說出一句「他X的」。根據《聯合報》報導,蘇男自覺遭到侮辱,因此到警局提告。
法院審理之後,唐女在法庭上喊冤,她說這並非是在罵蘇男,而是她的口頭禪。為了要證明並無罵人和侮辱之意,她還舉出大陸學者曾對於「他X的」的涵義解釋。唐女表示在大陸的教學網指出,認為「他X的」一詞屬於中性詞,甚至是褒義詞,而且還舉出與知名作家同姓名的教授張愛玲,曾在10年發表文章指出,「他X的」是個人純粹的口頭禪,可強調說者的高興、感激等正向情感的字眼。
法官聽了之後,認為唐女的解釋合理,並認為文字本身都是中性的意思,加上「他X的」的一句俚俗言詞,這是長期存在的,很難說有毀損名譽之意,因此判決唐女無罪。只是有教授也提出質疑,一旦該判決確立,是否會影響形成效應,一旦學生仿效,恐會有不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