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薏蘋╱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17日 上午5:30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表件、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應於五月三十日前,以掛號郵寄考選部,逾期不予受理;這次考試在台北、台中及高雄三考區舉行。
另外,律師考試第一試及格者及經申請准予第一試免試者,需於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四日進行第二試報名,考試定於十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在台北及高雄二考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