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 臺灣地區人民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與大陸地區黨務團體為合作行為者,可處以下列何種罰則?
(A)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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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654
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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