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 :教育權之主體>第 2 條 第1款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教師專業自主權>第 8 條第1款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學習權>第 8 條第2款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20. 下列哪一種法律揭示了教育權之主體、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的保障?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