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發現政府」是誰提出的?
(A))伯日門(J. Bozeman)
(B)古德協(C. Goodsell)
(C)蓋伯勒(T. Gaebler)
(D)尼斯侃南(W. Niskan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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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1140), C(648), D(116), E(0) #167778
統計: A(72), B(1140), C(648), D(116), E(0) #167778
詳解 (共 8 筆)
#466947
顧塞爾 ( C. Goodsell ) 提出「再發現政府」的十個原則來對抗「再造政府」的十個原則:
(一)國家治理應由人民主導,即民眾應透過選出的代議士來監督政府,而非企業家。
(二)政府應致力於服務公共利益,而非節省開支或滿足企業家需求。
(三)政府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來運作,而非利益取向。
(四)政府可以與企業合作,共創夥伴關係,只是他是合適的夥伴。
(五)政府應該彈性和創新,但也須公開課責。
(六)政府應要求績效成果,但也應尊重他們的員工。
(七)在政府中借用私部門的管理技術,必須以完成公部門的理想為前提。
(八)法規簡化雖好,但不能破壞比例原則與正當過程的原則。
(九)減少財政限制雖有必要,但不能鬆懈對公共財務應有的要求。
(十)公共問題應有創意的處理,但不能因此而圖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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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718
Goodsell 以 (再發現政府) 對抗 Osborne 的(再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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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427
翻成這樣都不知道選什麼...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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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53
Goodsell----顧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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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964
顧塞爾-再發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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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976
這翻譯也太爛了...古德協=顧塞爾(C. Goods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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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42
合法 授權 凝聚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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