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以下何者為暫予收容外國人之要件?
(A)非法入國
(B)欠稅未繳
(C)與中華民國國民有爭訟
(D)受驅逐出國處分而已經辦妥出國手續者
(E)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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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1), B(30), C(55), D(119), E(192) #277620

詳解 (共 7 筆)

#1176456
修法
移民法第38條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日起最常不得逾15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做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一 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
二 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
三 受外國政府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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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047
舊題目了⋯難怪選不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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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16

第 38 條第一項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
署得暫予收容
一、受驅逐出國處分或限令七日內出國仍未離境。
二、未經許可入國。
三、逾期停留、居留。
四、受外國政府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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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922

這題的答案因為修法的關係

所以目前無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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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877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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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878
原本題目:以下何者為暫予收容外國人之要件...
(共 14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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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8352
100年 - 100年 -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四等考試-戶政-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6617 #6617 --9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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