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7-111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
3.3.1 活動室之桌面照度應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以上,黑板照度應至少五百勒克斯(lux)以上。
法規已修正為500勒克斯
評鑑跟法規好像不同哦~~~
評鑑350
法規500
【已刪除】依據《一百零二學年至一百零六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活動室桌面照度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