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二種;定期評量之次數
,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101年5月修正後已無相關規定
【已刪除】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各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定期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