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對於幼兒廁所之設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設蹲式(B)位置離地下井水遠..-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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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6/04/04)
名 稱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8 月 15 日
第 24 條衛生設備之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置符合幼兒使用之下列設備: (一)大便器:以坐式為原則,其高度(含座墊)為二十五公分(得正負 加減四公分);採蹲式者,應在其前方或側邊設置扶手。但二歲以 上未滿三歲幼兒應使用坐式大便器。大便器旁應設置衛生紙架。 (二)小便器:高度不得逾三十公分,且不得採用無封水、無防臭之溝槽 式小便設施。 (三)水龍頭:間距至少四十公分,水龍頭得採分散設置。但至少有三分 之二以上設置於盥洗室(含廁所)內。水龍頭出水深度,供二歲以 上未滿三歲幼兒使用者,不得逾二十四公分;...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