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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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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承上題,新修正的特殊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各階段特殊教育之學生入學年齡可向下延伸至幾歲?並因其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以延長幾年為原則?
(A)5歲,2年
(B)3歲,2年
(C)3歲,1年
(D)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教甄◆身心障礙組
-
91 年 - 台南縣9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科試卷(本人已針對最新資訊將考題修正過)#4332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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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0.437628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進來幫我打氣
大三下 (2011/05/07)
新法第十二條(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 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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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葉潮瑋
高三上 (2011/06/06)
2F的好心人PO的不就是現在的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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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Fish Gau
高三下 (2013/02/07)
特殊教育法 1020123 第23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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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JK
高三上 (2014/03/26)
不符合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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