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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某甲將他人支票影印後,以剪貼方式將支票金額更改,持以行使,則某甲所為成立下列何種罪名?
(A)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B)成立變造有價證券罪
(C)成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
(D)成立變造銀行券罪。


答案:A
難度: 適中
1F
酷帥 高二下 (2012/07/19)

支票不是有價證券嗎? 為什麼不是B?

2F
Karen Lai 高二下 (2013/03/24)

偽造:文書內容係行為人所創造而非原文書所即有者

變造:行為人僅就其原有特定內容為其中一部更改,而不變其本質者

依題旨:某甲將他人支票影印後,以剪貼方式將支票金額更改,持以行使

影印後之支票,即不屬於有價證券(使用影印本),又因偽造之刑較行使為重,按「低度行為吸收於高度行為之原則」,其行使行為當吸收於偽造行為之中,自應專依偽造之法條論處。

自已解題,大家參考,有錯請不吝更正^^"

3F
Karen Lai 高二下 (2013/04/09)

支票為有價證券,支票上權利之移轉及行使,與其占有支票有不可分離之關係,一旦喪失占有,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享有支票上之權利,因而支票原本,有不可替代性。上訴人既無變造本件支票,僅以剪貼影印方式,將支票影本之金額壹萬零柒佰玖拾肆元,改為柒佰玖拾肆萬元,而支票影本不能據以移轉或行使支票上之權利,顯與一般文書之影本與原本有相同之效果者不同,故難認係變造支票之行為。惟該具有支票外觀之影本,不失為表示債權之一種文書,其內容俱係虛構,自屬偽造之私文書。

 84 年 台上 字第 1426 號

【已刪除】某甲將他人支票影印後,以剪貼方式將支票金額更改,持以行使,則某甲所為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