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複選題
13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與丙女通姦,一年後丙生一子丁,甲乃認領丁。其後,經證實丁之生父為戊男。甲之認領行為:
(A)得撤銷
(B)有效
(C)無效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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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5), B(223), C(65), D(36), E(11) #149792

詳解 (共 5 筆)

#147251

考試院的答案更正:A或C均給分

認領以有真實血緣為要件,所以在本件甲、丁沒有血緣關係的條件下,其認領應該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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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51

其實,甲之認領行為由於題意不足而有所瑕疵....

姑且不論其瑕疵

這題應該是考民1070條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顧答案為A.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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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5679
不是生父怎麼成立認領??
為什麼無效的選項被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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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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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61
C
因為認領之要件:有真實血統之聯絡
故此當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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