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 以下何者,與現行國籍法之規定不符合?
(A)年滿二十歲,依我國及外國法有行為能力,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
(B)喪失我國國籍者之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我國國籍
(C)生父為外國人,由其生父認領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
(D)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
(E)已刪除
統計: A(1593), B(492), C(233), D(575), E(106) #146762
詳解 (共 10 筆)
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
不是"自願"的關係,是只要我國法有行為能力就好,不需要外國法也有行為能力.該喝咖啡了.
國籍法第 11 條 (喪失國籍之情形)
I.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II.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立法變動原因:
二、目前國人與外國人通婚頻繁,亦有為外國人收養情形,基於人權保障宜尊重其子女選擇國籍之自由,並考量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之子女或養子女與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隨同生活之最佳利益,解決子女或養子女與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不同國籍困擾,爰將原條文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之情事予以合併,列為修正條文第一項第一款,凡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得申請喪失國籍。現行第一項第三款、第五款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並酌做文字修正。
本題是99年的題目,所以答案因修正後會怪怪的,可不必太拘泥題目,有概念及觀念正確即可,此不一定會考出來。有些出題老師出的邏輯真的是有問題!
舊國籍法(民國 94 年 06 月 15 日修正)
第 11 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
失中華民國國籍。
現行條文
國籍法(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修正)
第 11 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一、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
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
。
二、為外國人之配偶。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
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婚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
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10 以下何者,與現行國籍法之規定不符合? (劃線地方不符)
(A)年滿二十歲,依我國及外國法有行為能力,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依我國法,未含外國法)
(B)喪失我國國籍者之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我國國籍 (符合,因父母喪失,未成年子女隨同喪失)
(C)生父為外國人,由其生父認領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 (符合第11條第1項第1款)
(D)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符合第11條第1項第1款)
故,以上,我認為只有A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