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 財稅福利透過減稅而鼓勵或補償個人及家庭福利需求的滿足,我國現行針對綜合所得稅所實施的各項扣 除額當中,下列何者訂有適用對象的所得門檻?
(A)全民健康保險保費扣除額
(B)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C)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D)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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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55), C(190), D(57), E(0) #1717497

詳解 (共 3 筆)

#3014844

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每年每人扣除25,0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1. 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2. 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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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831

今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仍為2.5萬元喔!


本市林小姐來電,她有1個3歲唸小班的兒子,今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是不是可扣除12萬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7年1月18日修正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高為每人每年12萬元部分,是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開始適用。今(107)年5月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扣除金額為2.5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財政部107年1月18日修正後所得稅法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規定:「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但...」及所得稅法第126條第3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本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元之規定,從1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108年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可以適用。

from 財政部新聞稿 更新日期:107-03-23

https://www.ntbk.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934/802625440951632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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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1641
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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