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經營畫廊的某甲同意將某幅名畫以三萬元賣予某乙,並約定一週後交畫取款,三日後,甲又將該畫以十萬元賣予某丙,當場銀貨兩訖。關於此案例,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交付丙十萬元後,向丙請求返還該畫
(B)甲將該畫交付於丙後,即屬丙所有,甲、乙均不得向其主張任何權利
(C)甲得以乙已購買在先為由,解除與丙之買賣契約,並向丙主張退畫還款
(D)甲得以該畫已先賣予乙為由,主張與丙之買賣契約無效,要求丙退畫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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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1770), C(121), D(45), E(0) #491895

詳解 (共 4 筆)

#751851
一物二賣時,第二個買賣契約仍有效。
因此某甲雖同意將某幅名畫以三萬元賣予某乙,但甲又將該畫以十萬元賣予某丙,當場銀貨兩訖。因此第二個契約有效,甲乙不得異議。
但乙得向甲提去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和丙皆不再相關了。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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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26
乙要討畫(或賠償)請找甲,銀貨兩訖,已不關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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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467
向「其」
其代表的就是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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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539
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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