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2.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我政府已制定《性別平等工作法》,下列何者符合此法的規定?

(A)每人每個月都可以請一天帶薪的生理假

(B)女性職工懷孕期間可以有帶薪的產檢假

(C)男性職工在配偶懷孕期間可以有陪產假

(D)只有女性職工可以在生產後申請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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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1882), C(1540), D(41), E(0) #652224

詳解 (共 10 筆)

#1207666
簡解~

(A)女性職工每個月都可以請一天帶半薪的生理假 
(B)女性職工懷孕期間可以有帶全薪的產檢假 
(C)男性職工在配偶分娩期間可以有帶全薪的陪產假 
(D)男性、女性職工任職滿六個月後,都可以在子女滿三歲前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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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48
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15條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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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898
(C)男性職工在配偶 懷孕期(X) 間可以有陪產假
                 -->分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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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388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
(共 23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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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53
第14條 
(生理)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一日,全年請日 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之生理薪資,依各該病規定辦理。第15條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五日。 產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三日。 陪產期間工資照給。第20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其請日數併入事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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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890
立法院於103年11月21 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一點為:考量懷孕受僱者產前檢查之需求,參酌全民健保給付產檢次數為十次(每次約需半日),增訂有薪產檢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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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54
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五日。 產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三日。 陪產期間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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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55
第20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其請日數併入事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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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366
(D) 受僱者(不限男女)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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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418
這題A選項以近年修法來講已經算對了吧 三天不併入病假的部分改半薪 超過三天的部分併入半薪病假 C選項配產假拉長到五天 我對B選項有個疑問 產檢假是2014.11月份通過的 可是這題是101年的考題耶 這答案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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