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是將申論題化為選擇體的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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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已於2021.1.29公布更★★★:★17...
行政程序法
第 2 條
1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
2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3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第 4 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第 5 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已刪除】17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定法律明確性原則之適用對象? (A)法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