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8.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公平交易法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多少罰鍰?
(A) 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
(B) 五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C) 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
(D)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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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2), B(94), C(148), D(394), E(0) #444456

詳解 (共 5 筆)

#2460918
第42條(罰則)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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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780
條文已修正 第 42 條 主管機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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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7303

違反公平交易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這題已廢掉有提示法條再說

(一) 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第9條)、事業為聯合行為(第15條):

  1. 本會對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5條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2.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依第40第1項規定限期令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屆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行為人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3.  
  4.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公平交易法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多少罰鍰?
    (A) 五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
    (B) 五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C) 十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
    (D) 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專技◆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95年 - 95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重複)#3868
  5. 第 42 條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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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7783
A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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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651
所以答案應該是A呀!!!怎麼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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