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 人民因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周圍之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之使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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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陳冠佑(111年特已上榜) 高三下 (2020/01/04)
消防法於108年11月13日有增修部分條文 本題之第19條,已刪除人民遭受特別犧牲之補償申請的時效限制。 修正後之條文如下: 第 19 條 消防人員因緊急救護、搶救火災,對人民之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 品,非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緊急救護及搶救之目的時 ,得進入、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 人民因前項土地、建築物、車輛或其他物品之使用、損壞或限制使用,致 其財產遭受特別犧牲之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 者,不予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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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1/06)
原本題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