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0. 法律統一用字中,「聲請」與「申請」用法有何不同?
(A)對法院用「聲請」,對行政機關用「申請」
(B)對立法機關用「聲請」,對行政機關用「申請」
(C)對平行機關用「聲請」,對上級機關用「申請」
(D)對下級機關用「聲請」,對上級機關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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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84), B(298), C(145), D(181), E(0) #235724

詳解 (共 1 筆)

#743578
附錄九:法律統一用字表(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三月十三日立法院(第一屆)
第五十一會期第五次會議及第七十八會期第十七次會議認可) 
 
聲請。對法院用「聲請」。 屬於司法的用「聲請」(想到軻四海常常到法院嗆『聲』抗議)
 
申請。對行政機關用「申請」。屬於行政的用「申請」(想到低收入戶到社會局『申』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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