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08.警察人員合法使用警械,不負刑事、行政及民事之賠償責任,唯政府為矜憫人 民,因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警械致被害人身體、生命遭受傷害,特予補償 被害人下列何種費用?
(A)慰撫金
(B)撫卹費
(C)撫卹費或醫藥費
(D)醫藥費或埋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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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 B(37), C(54), D(19), E(0) #314482

詳解 (共 9 筆)

#976921
警械使用第十一條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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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701
第 11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哪來的撫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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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268
答案有問題,沒有撫卹費,只有慰撫金,而且致人受傷是給予慰撫金,麻煩請幫忙修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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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749
合法使用警械致相對人傷亡本來就沒有補償,所以不適用警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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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609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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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62
撫卹金沒了。二且身體生命本來就醫療費跟藯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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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410
沒有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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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979
可以麻煩管理員變更答案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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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483
麻煩管理員變更答案為A嗎?謝謝!
(共 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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