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4 下列何種權利之標的物為動產? (A)普通地上權(B)典權(C)..-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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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npingoffice 國三下 (2013/12/16)
1. 何謂典權? 民法第911條規定:「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占有他人之不動產,而為使用及收益之權。」典權限用於不動產,目的在於取得不動產的使用、收益的權能。 某甲支付500萬元給屋主某乙,某乙將房屋交付給某甲,並約定期限為20年。當期限到期時,某乙可用當初某甲所支付的500萬元贖回該房屋,如果期限到時又過了2年,某乙不去贖回時,則土地所有權就依法屬於某甲,在這個舉例裡面,某甲我們稱為「典權人」某已稱為「出典人」,某甲對該房屋有「典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