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與其他民主法治國家相同,我國的法律體系呈現金字塔形層級構造,請問這種「金字塔形的法律位階」層級, 主要乃是以下列何者作為劃分的依據?
(A)修改程序
(B)解釋機構
(C)施行效力
(D)制定機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4), B(132), C(7442), D(351), E(0) #310045

詳解 (共 5 筆)

#842811

簡單的 憲法 > 法律 > 命令  不得牴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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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078
A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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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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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1357
答案為 (C) 施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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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階理論解析
我國法律體系依據法學家凱森(Hans Kelsen)的「法律階層說」,由高至低分為三層,其劃分核心在於效力的高低
  1.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為國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效力次於憲法。若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3. 命令:效力最低。若命令與憲法或法律抵觸者無效。
其餘選項解析:
  • (A) 修改程序:雖然不同位階的修改難易度不同(憲法最難,命令最易),但這並非區分位階的主因,而是位階確定後的結果。
  • (B) 解釋機構:不同層級的解釋權限不同(如憲法由大法官解釋),但這非位階劃分的基準。
  • (D) 制定機關:雖然憲法由制憲機關(或國民大會)、法律由立法院、命令由行政機關制定,但某些法律亦可能由不同機關參與,因此非最根本的位階劃分依據。
若欲深入了解法規層級,可參考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 查詢相關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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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8291

「制定機關」是區分這些金字塔形的法律位階的根本原因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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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67047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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