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0 依鐵路法規定,為查驗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應由何機關聘請專家調查重大事故之發生經過及其發生原因?
(A)鐵路機構
(B)交通部
(C)勞動部
(D)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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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4), B(2869), C(11), D(51), E(0) #1806693

詳解 (共 3 筆)

#2898260

第56條之5(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報告之提出)


  鐵路機構對於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應蒐集資料及調查研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改進措施,備供交通部查驗。 
  交通部應聘請專家調查重大事故之發生經過及其發生原因,並視調查需要,請鐵路機構或相關行車人員說明,及配合提出行車紀錄、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及物品。 
  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鐵路機構營運之安全理念及目標。 
  二、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 
  三、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 
  四、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 
  五、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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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8017
第 56-5 條鐵路機構對於鐵路運轉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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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654

交通部聘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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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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