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0.幼稚園的退撫與福利制度應依據《幼稚教育法》哪一條確實辦理?
(A)第三條
(B)第十三條
(C)第二十三條
(D)沒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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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888), C(525), D(201), E(2) #56784

詳解 (共 4 筆)

#383650
目前兒照法裡是25條
第 25 條        

公立幼兒園編制內有給職專任之教師,其考核、聘任、解聘、停聘或不續
聘、遷調、介聘、待遇、退休、撫卹、保險、福利及救濟事項,準用公立
國民小學教師之規定。

公立幼兒園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以外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其他人
員,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其權利義務於契約明定;其進
用程序、考核及待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阿摩超強考用筆記
 http://yamol.tw/note-%E5%B9%BC%E5%85%92%E6%95%99%E8%82%B2%E5%8F%8A%E7%85%A7%E9%A1%A7%E6%B3%95-4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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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301
是【幼】照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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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199
已刪除〜現在是幼照法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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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80

第 13 條 公立幼稚園園長、教師、職員之待遇、退休、撫卹、保險及福利等,比照 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員之規定辦理。 公立幼稚園園長、教職員之成績考核,比照公立國民小學校長、教職員之 規定辦理。 私立幼稚園園長、教師、職員之待遇、退休、撫卹及福利等,由各私立幼 稚園參照有關法令訂定章則,籌措專款辦理,並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備查。 私立幼稚園辦妥財團法人登記者,其園長、教師、職員之保險,準用私立 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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