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1.中華郵政公司為營運之必要,得委託下列何者遞送郵件:
a.年滿 20 歲、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身心健康之自然人 b.人力派遣業 c.快遞業 d.汽車貨
運業 e.汽車路線貨運業 f.航空貨運承攬業 g.海運貨運承攬業
(A) abc
(B) def
(C) cde
(D) e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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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6), B(267), C(166), D(552), E(0) #2764840
統計: A(386), B(267), C(166), D(552), E(0) #2764840
詳解 (共 4 筆)
#5922235
| 第五十二條 |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運輸郵件,其條件如下: 一、陸路運輸:受託人須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 二、航空運輸:受託人須為航空貨運承攬業或航空運輸業。 三、水路運輸:受託人須為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或海運承攬運送業。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收寄或投遞郵件,其條件如下: 一、受託人為自然人者,須成年、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身心健康。 二、受託人為郵政代辦所者,除經理人須符合前款規定外,該代辦所應設於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或其他公眾得自由出入之場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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