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6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得為收容習藝之對象?
(A)在公園任意裸體,不聽勸阻者
(B)在營業場所意圖賣淫而拉客者
(C)媒合暗娼賣淫者
(D)深夜遊蕩形跡可疑者
(E)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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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36), C(20), D(8), E(95) #2268678

詳解 (共 5 筆)

#3902197
社維法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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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7134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已經刪除收容習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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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2218
第 8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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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9385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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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9386
原本題目:36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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