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57.關於我國刑罰,下列何者與「從刑」有關? (甲)又稱附加刑(乙)指頇附加於主刑而科處的刑罰 (丙)又稱本刑(丁)包括拘役、罰金等(戊)包括沒收、褫奪公權等。
(A)甲乙丙
(B)甲乙丁
(C)甲丙丁
(D)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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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99), C(15), D(678), E(0) #268175

詳解 (共 3 筆)

#442893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從刑之種類如下:
  一、褫奪公權。
  二、沒收。
  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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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101
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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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606
已經修法了,沒收改為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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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27819
未解鎖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五章 刑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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