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7 下列對於公文寫作的敘述,何者正確?
(A)寫作應簡淺明確
(B)應避免使用肯定字句
(C)務必講究文辭之整飭
(D)文字力求平易,可不加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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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27), B(110), C(246), D(130), E(0) #2455287

詳解 (共 4 筆)

#4334517

公文製作一般原則

 

()文字使用

應儘量明白曉暢,詞意清晰,以達到公文程式條例第8條所規定「簡、淺、明、確」之要求,其作業要求:

 

1.正確   

文字敘述和重要事項記述,應避免錯誤和遺漏,內容主題應避免偏差、歪曲。切忌主觀、偏見。

 

2.清晰   

文義清楚、肯定。

 

3.簡明   

用語簡練,詞句曉暢,分段確實,主題鮮明。

 

4.迅速   

自蒐集資料,整理分析,至提出結論,應在一定時間內完成。

 

5.整潔   

文稿均應保持整潔,字體力求端正。

 

6.一致   

機關內部各單位撰擬文稿,文字用語、結構格式應力求一致,同一案情的處理方法不可前後矛盾。

 

7.完整   

對於每一文件,應作深入廣泛之研究,從各種角度、立場考慮問題,與相關單位協調聯繫。所提意見或辦法,應力求周詳具體、適切可行,並備齊各種必需之文件,構成完整之幕僚作業,以供上級採擇。

 

()擬稿注意事項如下:

1.擬稿須條理分明

其措詞以切實、誠懇、簡明扼要為準,所有模稜空泛之詞、陳腐套語、地方俗語、與公務無關者等,均應避免。

 

2.引敘來文或法令條文

以扼要摘敘足供參證為度,如必須提供全文,應以電子文件、抄件或影印附送。

 

3.敘述事實

或引述人名、地名、物名、日期、數字、法規條文及有關解釋等,應詳加核對,避免錯漏。

 

4.各種名稱

如非習用有素,不宜省文縮寫,如遇譯文且關係重要者,請以括弧加註原文,以資對照。

 

5.文稿表示意見

應以負責態度,或提出具體意見供受文者抉擇,不得僅作層轉手續,或用「可否照准」、「究應如何辦理」等空言敷衍。

 

6.擬稿以一文一事為原則

來文如係一文數事者,得分為數文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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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3956
【公文程式條例 §8】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並加具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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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0196
十六、公文製作一般原則如下: (一)文...
(共 15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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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1546

整飭 ㄓㄥˇㄔˋ  整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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