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50 公文中關於副本使用之注意事項,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如正本附送附件,副本須比照辦理
(B)副本如附送附件,無須再額外作任何說明
(C)凡接到副本,為表示明確態度,皆須回覆原單位
(D)若情況緊急,需越級行文時,得以副本抄送其直屬上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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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5), B(274), C(150), D(613), E(0) #2770380
統計: A(635), B(274), C(150), D(613), E(0) #2770380
詳解 (共 6 筆)
#5153283
(A)如正本附送附件,副本須比照辦理 :(附件原則以正本為限)
(B)副本如附送附件,無須再額外作任何說明 :(需註明「含附件」或「含OO附件」)
(C)凡接到副本,為表示明確態度,皆須回覆原單位 :(僅為通知無須答復)
(D)若情況緊急,需越級行文時,得以副本抄送其直屬上級機關:正確
1.附件以正本為限,如需附送副本收受機關或單位,應在「副本」項內之機關或單位名稱右側註明「含附件」或「含OO附件」。
2.副本如僅為通知性質,不須辦理,亦無其他意見者,無須行文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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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3418
(A)(B) 第48條(五)附件以正本為限,如需附送副本收受機關或單位,應在「副本」項 內之機關或單位名稱右側註明「含附件」或「含○○附件」。
(C) 第45條(六)副本如僅為通知性質,不須辦理,亦無其他意見者,無須行文答復。
(D) 第48條(四)因緊急情況越級行文時,得以副本抄送其直屬上級或下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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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2338
四十五、減少文書數量應注意事項如下:
(六)副本如僅為通知性質,不須辦理,亦無其他意見者,無須行文答復。
四十八、文書有分行之必要者儘量利用副本,避免重複辦稿。使用副本應 注意事項如下:
(一)受理之案件,主體機關或通案分行之機關用正本,其餘有關聯或預 計將有同樣詢問之機關用副本。
(二)收到其他機關來文,一時未能函復,須向其他機關查詢者,可將 查詢行文之副本抄送來文機關。
(三)副本除知會外,尚須收受副本機關處理者,得於文內加敘請就某一 事項予以處理之字樣。
(四)因緊急情況越級行文時,得以副本抄送其直屬上級或下級機關。
(五)附件以正本為限,如需附送副本收受機關或單位,應在「副本」項 內之機關或單位名稱右側註明「含附件」或「含○○附件」。
(六)已抄送副本之機關單位,如其後續來文,內容已在前送副本中列明
者,不必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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