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7 若你為消防隊員,依據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對於火場相關指揮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警戒指揮官負責劃定火場警戒區,指揮強制疏散警戒區之人車,維護火場秩序
(B)救火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依情形可由轄區消防大(中)隊長、消防分隊長擔任
(C)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由警察局派員擔任
(D)火場總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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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10), C(40), D(44), E(0) #13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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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445
這題基本上沒有正確答案了 因為消防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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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811

(A)警戒指揮官負責劃定火場警戒區,指揮強制疏散警戒區之人車,維護火場秩序
後面敘述是正確,但火場警戒區劃定是救火指揮官任務。

http://law.ndppc.nat.gov.tw/GNFA/Chi/FLAW/LW02040.asp?lsid=FL035050

二、火場指揮官區分: (一)火場總指揮官:由消防局局長擔任。 (二)火場副總指揮官:由消防局副局長擔任。 (三)救火指揮官:依情形由轄區消防大(中)隊長、消防分隊長或救災 救護指揮中心指定人員擔任。 (四)警戒指揮官:協調轄區警察局派員擔任。 (五)偵查指揮官:協調轄區警察局派員擔任。


三、火場指揮官任務: (一)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 1.成立火場指揮中心。 2.統一指揮火場救災、警戒、偵查等勤務之執行。 3.依據授權,執行消防法第三十一條「調度、運用政府機關公、民 營事業機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 ,協助救災」。 4.必要時協調臨近之軍、憲、民間團體或其他有關單位協助救災或 維持現場秩序。 (二)救火指揮官: 1.負責指揮人命救助及火災搶救部署任務。 2.劃定火場警戒區。 3.建立人員裝備管制站。 4.指揮電力、自來水、瓦斯等相關事業單位,配合執行救災。 5.指揮救護人員執行緊急救護。 6.災情回報及請求支援等事宜。 (三)警戒指揮官: 1.指揮火場警戒及維持治安勤務。 2.指揮火場週邊道路交通管制及疏導勤務。 3.指揮強制疏散警戒區之人車,維護火場秩序。 4.必要時由轄區消防機關通知協助保持火場現場完整,以利火場勘 查及鑑定。 (四)偵查指揮官: 1.刑案發生,指揮現場勘查工作。 2.指揮火警之刑事偵查工作。 3.火警現場之其他偵防工作。四、火場指揮官應配戴指揮臂章,顏色規定如下: (一)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 (二)救火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 (三)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 (四)偵查指揮官佩戴綠色臂章。 前項臂章由消防局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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