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9 下列關於行為、不行為義務執行之敘述,何者正確? (A)代履行應由..-阿摩線上測驗
1F 想想美麗 高一上 (2014/04/17)
行政執行法 (A)第29條(代為履行行為義務及代履行費用)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B)第27條(限期履行行為或不行為義務)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第28條(間接強制方法及直接強制方法)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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