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97 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如女方已懷孕生子了,應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A)可不受民法980條規定限制先行辦理
(B)只要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即可辦理
(C)應俟其年滿法定結婚年齡並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時再行辦理
(D)應俟男女雙方均年滿20歲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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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6), B(196), C(163), D(8), E(0) #1502201

詳解 (共 4 筆)

#2497034

民法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民法 第 989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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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063
這題怪怪的,題意應該是表示2人未擅自先辦...
(共 18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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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120

可能反面解釋你要請求撤銷一定是結婚有成立才可以提撤銷,所以你不符合年齡可以先去登記,因為有989可以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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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645
980已經刪除了
這題感覺也可以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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