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條(確認訴訟之要件)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下列何種行政訴訟提起前,原則上應先經原處分機關確答之程序? (A)確認處分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