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三鷹 證件(鑑)錢(前)被(配)帶(代)走(佐)
(C)改為公務員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
如果配偶放在一二款就沒問題就要迴避
(A)公務員之父親為事件當事人 (B)公務員之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之關係 (C)公務員之配偶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 (D)公務員曾為該事件之證人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中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A)公務員之父親為事件當事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