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不須提到行政院會議討論?
(A)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B)增設、裁併部會之事項
(C)法定預算項目之停止執行事項
(D)部會首長出缺時之繼任人選


答案:D
難度: 簡單
1F
cheser 大二上 (2011/12/11)

行政院會議為中華民國最高決策機構或稱決策單位,是醞釀重要政策和制定重大施政方針的地方,行政院長會同行政院會議通過每週舉行一次會議
2F
Te-Chun Wang 高一上 (2014/04/03)
憲法第58條第二項

3F
費歐納準備高考中 大四上 (2022/09/21)
憲法第58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下列何者不須提到行政院會議討論? (A)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