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並非憲法受益權的表現?(A)低收入戶請領生活津貼(B)專利的申請與登記(..-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
4F Claire Lee 高三下 (2019/11/24)
受益權--人民積極要求國家行使統治權,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權利。 (一)經濟上受益權 1.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意義: (1)生存權:人民為求生存,有向國家請求協助維持最低生活水準,延續生命之權。另見憲法第155條。 (2)工作權:人民有選擇工作種類及向國家要求提供工作的權利。另見憲法第152、153條。 (3)財產權:人民對於其財產有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之權。 (二)行政上受益權 1.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之權。」 2.請願權: (1)請願事項:國家政策、公共利益或私人權益。(請願法第2條) (2)受理機關:主管行政機關或民意機關,不包括司法機關。(請願法第2條) 3.訴願權: (1)訴願事項:訴願法第1條.第2...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