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屬於私法形式之行政給付行為?
(A)政府興建國宅,出售予市民
(B)國家依特別法投資設立具有獨立法律主體資格之公司
(C)行政機關為行政所必須之物資,而與他人訂立私法契約
(D)行政機關撲殺病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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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04), B(128), C(493), D(38), E(0) #209887

詳解 (共 10 筆)

#224066

題意論到,私法形式之行政給付行為,

 

行政給付行為意涵,是指對人民提供服力、照顧、給付之行政行為,不具競爭性

因此,政府興建國宅,出售予市民,符合給付行政之意涵。
而C.行政機關為行政所必須之物資,而與他人訂立私法契約,為非給付行政行為。

 

更言簡意賅論述,給付行政行為是政府提供、照顧人民的基本所需的服務,所以提供便宜的國宅為其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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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4
B.營利 D: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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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362
C為行政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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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8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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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984
(B)應該是事實行為
(D)應該為一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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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31

答案為什麼不是c為何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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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80
行政機關為行政所必須之物資,而與他人訂立私法契約 ,給付人民工作或生意機會。對人民有利,為行政給付。 創造就業機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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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506
A:私經濟行政中的行政私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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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926
B 依特別法-X私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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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327
請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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