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麼多,但沒有一個人有解釋為什麼工作本身是激勵因素?如果只是死背,是讀死書。我這邊分享一下企管的解讀。「工作本身」是激勵因素,因為它是工作本身視為一個「呼召 calling」有關。美國有句話說,find a career, not find a job. 舉「傳教士」這份工作來說,一個傳教士他是認同和世人傳福音、分享耶穌為你而死讓你有新生命的真理。如果你本身不認同這工作,也就是宣教使命,那這個工作對宣教士就沒有什麼意義。也就是說「這個職業/工作對妳本身有沒有意義?」有意義、可以讓你相信你在實現人生使命 (馬斯洛說的自我實現 ),那這個工作本身就是激勵因素,使你人生有意義。
@激勵因素→讓你做起來有成就感,有動力做好成就感 :成就感本身工作本身:假如到A公司工作讓你有成就感,那麼工作本身就是激勵因素責任感: 會讓你有動力想做好受賞識感、升遷: 感覺重用 更有動力 @保健因素→讓你做起來有保障薪資: 有錢保障你的生活人際關係: 人與人的生活使心理有保障視導技巧: 有組織的工作更有保障工作環境: 工作環境佳,如空氣好,有飲水機,讓工作更舒服組織政策與管理: 有組織的工作更有保障
下列何者歸類於雙因子理論(Herzberg's motivator-hygien..-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