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A)法令副署
(B)移請覆議
(C)宣布戒嚴
(D)主持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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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110), C(10966), D(72), E(0) #309835
統計: A(201), B(110), C(10966), D(72), E(0) #309835
詳解 (共 4 筆)
#517918
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對總統方面
- 代行總統職權(51)
- 提請任命權(56, 憲+9)
- 副署法令權(37)
- 參與院際協商權(44)
- 參加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家統一委員會
對立院方面
- 提出法案施政方針報告接受立委質詢(57, 憲+3)
- 移請立院覆議權(憲+3)
對行政院方面
- 主持行政院會議(58)
- 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組織法7)
- J613 通傳會依政黨比例產生委員,剝奪行政院人事決定權,違反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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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539
戒嚴法
第 1 條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第 1 條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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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3163
宣布戒嚴是總統的權力,行政院院長是議決戒嚴案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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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558
本題可參見憲法第37,39,58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二項第二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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