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A)法令副署
(B)移請覆議
(C)宣布戒嚴
(D)主持行政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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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110), C(10966), D(72), E(0) #309835

詳解 (共 4 筆)

#517918
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對總統方面
  • 代行總統職權(51)
  • 提請任命權(56, 憲+9)
  • 副署法令權(37)
  • 參與院際協商權(44)
  • 參加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家統一委員會
對立院方面 
  • 提出法案施政方針報告接受立委質詢(57, 憲+3)
  • 移請立院覆議權(憲+3)
對行政院方面
  • 主持行政院會議(58)
  • 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組織法7)
  • J613 通傳會依政黨比例產生委員,剝奪行政院人事決定權,違反責任政治與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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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539
戒嚴法
第 1 條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47
0
#4363163

宣布戒嚴是總統的權力,行政院院長是議決戒嚴案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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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558

本題可參見憲法第37,39,58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二項第二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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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31386
未解鎖
戒嚴: *正常程序:  &nb...
(共 1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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