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選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地籍圖重測之行政行為,性質上屬行政執行

(B)公告土地現值之法律性質為事實行為

(C)土地徵收之行政行為,性質上屬行政執行

(D)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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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29), C(49), D(280), E(0) #277166

詳解 (共 3 筆)

#2999189


(A)司法院釋字374號認為: 土地測量的目的並非讓人民土地私權發生得、喪、變更,所以土地測量屬於事實行為。

(B)101 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提案十: 公告土地現值只是把行政規則拿出來公告而已。

因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現值表」只是作為行政機關內部業務參考依據,目的並非讓可得特定人的財產權發生得喪變更。所以土地現值表是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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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529
D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二項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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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333

有人可以幫解釋ABC錯在那裡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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