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 種
(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說明」列舉
(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辦法」說明
(D)「主旨」、「說明」、「辦法」3 段,得靈活運用,可用 1 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 2 段或 3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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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5), B(359), C(145), D(1602), E(0) #394379
統計: A(265), B(359), C(145), D(1602), E(0) #394379
詳解 (共 4 筆)
#578113
:(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種之外,尚有「其他公文」1種;(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辦法」列舉;(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說明」段。所以,(D)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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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779
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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