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詩經》的敘述不正確者為:
(A)作品所包含的時代,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
(B)全書分為風、雅、頌、賦、比、興六部分。
(C)雅又分大雅和小雅。
(D)今傳《詩經》又稱《毛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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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0), B(711), C(58), D(224), E(0) #232275

詳解 (共 3 筆)

#227996
賦、比、興 -《詩經》的表現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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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13

詩六義:風雅頌、賦比興

1.風、雅、頌:指詩經的體裁、性質。

(1)風:十五「國風」→為各國民間歌謠。

(2)雅:中原之正聲→多為宴饗、朝會的樂曲。

大雅:朝會之樂

小雅:宴享之樂

(3)頌:頌者,容也。祭祀時頌贊的樂歌。包括周頌魯頌商頌

2.賦、比、興:指詩經的作法、技巧。

(1)賦:鋪陳直敘(即直敘法、寫實法)

(2)比:以此物譬彼物(比喻法)

(3)興:借物起興,近乎聯想,通常用於詩的發端(聯想法、象徵法) http://w3.kghs.kh.edu.tw/UploadDocument/7556_%B8%D6%B8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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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11

  所謂風、雅、頌,是指《詩經》按音樂劃分的三個類別。

『風』,是指國風,即西周時期各國的民間歌謠。

『雅』,是周王京畿的樂歌,周王京畿被周人稱為夏,古代雅、夏通用,故有此稱。

『雅』分大雅、小雅,意與後世的大曲、小曲相近。

『頌』,是形容、讚頌的意思,是當時統治者進行祭祀時的樂歌。

 

  所謂賦、比、興,是《詩經》主要的表現手法。

『賦』,是鋪陳的意思,對事物直接陳述,不用比喻。

『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

『興』,就是聯想,觸景生情,因物起興。這種藝術表現手法,是詩歌創作地主要形象化方法,對後世詩歌創作,產生了至深至遠的影響。

【來源:中國華文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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